2016/4/4 20:00:00 浏览:9225次
淮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浏阳市第二医院作为淮川街道参保居民的定点医疗机构,从4月份起,实施普通门诊报销制度,政策如下:
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畴:
1. 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属于医保乙类目录范围的省增基本药物,按规定比例支付);
3. 诊疗项目中的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零自付的中医诊疗项目。
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1. 未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2. 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期间,因该病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 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结算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4.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5.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6.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补充:
一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参保居民个人支付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 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温馨提示:实行普通门诊报销手续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